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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修正後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 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新聞出處:遠東新
序號  2 發言日期  98/02/09 發言時間  19:32:55
發言人  鄭澄宇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門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38000轉8969
主旨 本公司依修正後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 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22 事實發生日  98/02/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98/02 /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遠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遠東紡織(股)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287889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5890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5890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05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無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 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833826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22270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俟遠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銀行額度
(2)日期: 俟遠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銀行額度日

6.迄事實發生日為 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8.8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 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8.06

8.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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