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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之子公司「遠東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北市板橋區亞東段土地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事宜
新聞出處: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12/05

發言時間

 17:02:11

發言人

 鄭澄宇

發言人職稱

 行政總部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38000轉8969

主旨

 本公司之子公司「遠東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北市板橋

區亞東段土地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事宜。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05/12/0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名稱:新北市板橋區亞東段第998-1、998-3、1003-1、1004、1004-4、1004-5、

1005-3、1006-2、1023-5地號共9筆土地。

性質:『台北遠東通訊園區』內變電所專用區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5/12/5~105/1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5,613平方公尺(折合1,697.93坪)

單位價格:約每坪67.2萬元

交易總金額:新臺幣1,140,96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A.原因:『台北遠東通訊園區』配合台電長期區域性供電計劃用地需求。

B.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C.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與公司之關係:遠東新世紀(股)公司為持有遠東資源開發(股)公司100%之母公司。

  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交易雙方之董事長為同一人。

D.前次移轉價格:不適用。(由母公司遠東新世紀以分割不動產方式設立之)

E.前次移轉日期:民國92年9月2日。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出售資產利得(依母公司會計政策)為新台幣338,301,000元整。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事件確定、交付與付款條件:

   A.售地事件之確定:於105年12月5日招標程序完成後,依得標文件結果訂定

     土地買賣合約。

   B.售地之付款期間:採一次付款方式辦理,於產權移轉登記完成後15日內完

     成點交,點交後15日內一次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招標(限制性招標)。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與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鑑價報告書各一份。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機構名稱: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132,520,978元

(2)專業估價機構名稱: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137,614,775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古健輝 不動產估價師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羅一翬 不動產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古健輝 不動產估價師:96北市估字第000105號

羅一翬 不動產估價師:105北市估字第000226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台北遠東通訊園區』配合台電長期區域性供電計劃用地需求。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非為關係人交易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非為關係人交易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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