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於107年會計年度開始日後變動會計估計事項
新聞出處: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7/04/27 |
發言時間 |
18:01:36 |
發言人 |
鄭澄宇 |
發言人職稱 |
行政總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338000轉8969 |
主旨 |
代子公司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於107年會計年度開始日後變動會計估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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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9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4/27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7/04/27
2.變動之性質:
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6條之規定,所屬子公司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亞東石化)擬變更主要生產設備估計耐用年限,並由簽證會計師提出合理性
分析並出具複核意見。
3.變動之理由:
考量實際使用情形及合理性,將T10主要生產設備之估計耐用年限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
由20年變更為25年。
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 不適用
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
此次估計變動預計使107年之折舊費用減少新臺幣207,049仟元。
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 無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公司已委任工程顧問公司針對T10主要生產設備進行現況維護評估,表示短期無運轉
疑慮,為符合公司實際營運狀況,擬延長T10主要生產設備之估計耐用年限。
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如何適
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 不適用
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
響表示之意見: 不適用
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經評估T10生產線目前仍處於正常運轉狀態中,產品品質及設備效能穩定,且主要生產
設備並無重大汰換之必要。故亞東石化公司延長耐用年限亦較能反應該產線主要生產
設備之使用狀態。
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不適用
12.因應措施: 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業經107年4月27日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依規定公告申報,並另將提報107年
股東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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