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1/02/17 | 發言時間 | 17:17:07 |
發言人 | 鄭澄宇 | 發言人職稱 | 行政總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338000轉8969 |
主旨 |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選任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三名臨時 管理人,本公司表達嚴正的抗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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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二條 第 49款 | 事實發生日 | 101/02/17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1/02/17 2.公司名稱: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台北地方法院甫裁定選任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太流公司」)三名臨時管理人,就此一明顯錯誤、違法之裁定, 本公司表達嚴正的抗議,並支持利害關係人遠東百貨公司依法提起抗告。 (2)就太流公司股權爭議的關鍵訴訟,目前法院正在審理中,本件臨時 管理人之裁定,並不影響本公司對太流公司之持股現狀及SOGO百貨之經營。 (3)根據公司法規定,臨時管理人不得為不利於公司之行為。台北地院雖 已就臨時管理人有所裁定,但因為有利害關係人提起抗告,未來上級法院 可能有不同之認定,請臨時管理人審慎行事,以免造成社會無謂之紛擾。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利害關係人遠東百貨公司將依法提起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