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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新聞出處: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0/03/24 發言時間  19:29:37
發言人  鄭澄宇 發言人職稱  行政總部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38000轉896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壹佰伍拾億元(或等值外幣),得視市場狀況一次或分次發行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或其整倍數(外幣面額另定)。
5.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以不超過十年期為原則。
7.發行利率:依公司債市場狀況,採有利方式決定,並授權董事長核准。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本公司擬發行公司債(1)償還部份短期借款或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以充實中長期
 資金或支應海外子公司之資金需求,健全財務結構;或(2)支應本公司或資貸子公司
 之綠色及/或社會效益之投資計畫,或償還與上述計畫所需之借款,有助於本公司
 整體長期營運發展,以實踐對環境友善與社會共榮之永續經營理念。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核准。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核准。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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