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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及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數
新聞出處: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7/03/22 發言時間  17:30:58
發言人  鄭澄宇 發言人職稱  行政總部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38000轉8969
主旨
 本公司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及
 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數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7/03/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3/22
2.公司名稱: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主管機關規定提報董事會,本公司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9號「金融工具」及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數。
6.因應措施:107/01/01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第15號之規定分類、認列及衡量
  並經會計師覆核後,合併股東權益增加63.8億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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