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1/05/08 | 發言時間 | 18:51:15 |
發言人 | 鄭澄宇 | 發言人職稱 | 行政總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338000轉8969 |
主旨 |
本公司之子公司「遠東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購買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新北市板橋區亞東段土地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 20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1/05/08 | ||
說明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新北市板橋區亞東段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1/5/8~101/5/8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2,495㎡(折合754.7375坪) 。 (2)單位價格:每坪51.83471萬元。 (3)交易總金額: 新臺幣391,216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2)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a.原因: 茲配合本公司台北遠東通訊園區開發,取得旨述土地使開發計畫得以順利進行。 b.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c.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不適用。 d.前次移轉價格:不適用。 e.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1)事件確定、交付與付款條件: a.購地事件之確定: 國有財產局核發土地產權移轉證明書。 b.購地之付款期間: 1.買方於101年5月8日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時付款。 2.買方應於1個月內辦理產權過戶完竣。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不適用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茲配合本公司台北遠東通訊園區開發,取得旨述土地使開發計畫得以順利進行。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