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13年3月5日公告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新聞出處: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09/19 |
發言時間 |
15:51:03 |
發言人 |
鄭澄宇 |
發言人職稱 |
行政總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338000轉8969 |
主旨 |
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13年3月5日公告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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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1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9/19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三年度第二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臺幣43億元整。甲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28億元整,
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7億元整,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8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甲券為3年期,乙券為5年期,丙券為7年期。
8.發行利率:甲券固定年利率1.97%,乙券固定年利率1.99%,丙券固定年利率2.04%。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債務以穩定中長期資金來源。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採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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