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02 | 發言時間 | 16:34:04 |
發言人 | 鄭澄宇 | 發言人職稱 | 行政總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338000轉8969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新埔化纖廠火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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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5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0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02
2.公司名稱: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排氣設備故障引發火災。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新埔廠於今日上午9點40分發生火警,經緊急通報消防單位並撤離人員,
火勢迅速獲得控制及撲滅,無人員傷亡,本公司有投保火災保險,
經初步評估對產銷無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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