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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標購取得不動產及設備事宜
新聞出處:遠東新
序 號 6 發言日期 99/04/14 發言時間 18:07:38
發言人 鄭澄宇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門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38000轉8969
主旨 代子公司「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標購取得不動產及設備事宜
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99/04/1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桃園縣觀音鄉工業區段五小段土地、建物及機器設備。
 
2.事實發生日:99/4/14~99/4/14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91,516.4㎡(折合57,933.711坪) ,每平方公尺:新臺幣7,652.53元,
 總價款: 新臺幣1,465,584,600元。
 建物總價款:新台幣573,215,400元
 設備總價款:新台幣400,000,000元
 合計總價款:新台幣2,438,8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法院拍賣。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
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
(1)投標保證金新台幣440,050,000元抵充價金。
(2)餘款於得標後7日內繳足全部價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標購取得。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需要。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資產係經法院拍賣程序取得,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12條規定,以法院所出具之
證明文件替代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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