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動電話普及率早已超過100%的現今,還有人會記得十幾年前運用手機溝通不是很普遍的情景嗎?1998年1月,遠傳電信正式開台營運,見證了臺灣電信自由化時代來臨,也讓我們真正進入「溝通,無遠弗屆」的新世紀。
早期,大部分的消費者都是基於工作的需要來購買行動電話;然而,隨著社會的變遷,行動電話漸漸成為維繫社交關係的通訊工具。因此當1996年立法院通過新的電信法修正案,交通部開放行動電話、呼叫器等共5項無線通訊業務供民間申請,遠東集團便與美國AT&T合資成立遠傳電信公司籌備處。
長達2年的研究,規劃如何讓電信服務融入使用者的生活,使得遠傳的創新能量在1998年開台時瞬間爆發。不但推出革命性的產品易付卡,影響國人使用行動電話的習慣,更提供「得訊速」資訊服務,消費者可經由行動電話獲得最即時的資訊內容,包括最新的股市和外匯行情、體育競賽結果、旅遊資訊、天氣、新聞、藝文活動和電影……等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