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99/11/18 | 發言時間 | 17:36:59 |
發言人 | 鄭澄宇 | 發言人職稱 | 管理部門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338000轉8969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買進桃園縣觀音鄉工業區段土地及其上建物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 第 20款 | 事實發生日 | 99/11/18 | ||
說明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名稱:座落桃園縣觀音鄉工業區段五小段22、24-2地號及其上686、686-1建號。 (2)性質:桃園縣觀音鄉工業區建築用地及建物。 2.事實發生日:99/11/18~99/11/18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 土地:面積33,012.94㎡(折合9,986.41坪) 。 建物:面積32,454.22㎡(折合9,817.40坪) 。 (2)單位價格:每坪4.46萬元。 (3)交易總金額: 新臺幣445,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1)事件確定、交付與付款條件: a.不動產買賣事件之確定:買賣雙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日。 b.不動產買賣之付款期間: (1)於契約簽訂時支付第一期款,計新台幣44,500,000元整。 (2)過戶文件完成用印時支付第二期款,新台幣133,500,000元整。 (3)第三、四期款於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單核發經地政士通知後十日內付清, 計新台幣267,000,000元整。 c.售地之交付期間: 最遲於民國99年12月31日完成買賣標的物之點交。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尚上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鑑價報告書一份。 (3)決策單位: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尚上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新台幣442,000,000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王鴻源不動產估價師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王鴻源不動產估價師91北市估字第00003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本公司營運使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