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99/11/26 | 發言時間 | 18:55:16 |
發言人 | 鄭澄宇 | 發言人職稱 | 管理部門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338000轉8969 |
主旨 |
澄清有關99/11/26經濟日報刊登本公司之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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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二條 第 31款 | 事實發生日 | 99/11/26 | ||
說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3版。
2.報導日期:99/11/26
3.報導內容:遠東新上海廠被列入這次歐盟對中國PET廠課徵反傾銷稅的名單。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該反傾銷案係歐盟對本公司之子公司遠紡工業(上海)在內之八家PET出口商核課反
傾銷稅之複查案,今年正逢五年到期複查。
本次調查結果仍維持2004年開始之反傾銷稅率,本公司適用稅率為2.6%,為全中國
PET出口商中第二低者。其他有個別稅率廠商為18.4~22.9%不等,至於不在調查名
單之其他中國PET出口商,則適用國家稅率22.9%。
2.為提供完整資訊供投資人判斷,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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