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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利用未分配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新聞出處:遠東新
序 號 3 發言日期 99/03/24 發言時間 17:11:51
發言人 鄭澄宇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門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38000轉896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利用未分配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99/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4

2.增資資金來源:未分配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93,227,058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932,270,58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部份,均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
處理,一律改發現金,其股份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得享受99年度之股利及其他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及資本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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